規費
筆試 |
225元 |
路試 |
225元(第一次報考者筆試路試費用一次繳) |
考驗車使用費 |
- 普通小型車每人次95無鉛汽油4公升
- 大客、貨車每人次高級柴油8公升
- 聯結車每人次高級柴油10公升
※自備普通小型車輛者免繳,須備有效之行車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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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駕駛執照 |
200元 |
經報繳全項費用而僅路試(或筆試)未通過,可於1年內重新報考,僅須繳路試(或筆試)單項費用為225元/次。 駕照晉級者,僅考筆試或路試之單項費用為225元/次。
考試科目:
- 筆試:交通法規(考試時間30分鐘,及格標準85分)。
- 場考:及格標準70分。
- 道路考:及格標準70分。
臺北市區監理所士林監理站第四股
電話 |
(02)27630155分機719 |
地址 |
111063 臺北市士林區承德路5段80號 |
臺北市區監理所基隆監理站第二股
電話 |
(02)24515311分機204、205、206、202、207、201 |
地址 |
206216 基隆市七堵區實踐路296號 |
注意事項:
- 路考有名額限制。
- 備有國、台、客、英、日、越、印尼、緬甸、泰國、柬埔寨等語音服務,於報名時提出申請即可。
- 成績不及格者,須待7天後始可重新報考(全國監理所站通用)。
- 吊(註)銷期間不得考領駕照,於吊(註)銷期滿後得憑吊銷執行單或註銷處分通知書報考同等級駕駛執照。
- 吊註銷執行單遺失者,如經查證無訛或向原發給單位取得證明後,始准報考同等級車駕駛執照。
- 未結清積欠交通違規案件之罰鍰者,不得參加駕駛執照考驗。
- 體檢表、筆試成績及場考成績(小型車)保留一年。
- 筆試成績(含機械常識)之保留僅限於當次所報名考驗之車類;如改報考其他車類,則報名作業及考試項目應另行作業。
- 團體報考者,請先網路預約,並向駕訓班取回駕駛執照登記書(體檢表)、學習駕駛證及開立結業證書,體檢及筆試合格成績均在一年以內者,即可攜帶身分證及以上證件至預約之監理所站報名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