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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道路交通法規 保障你我安全

  • 公告期限:112-03-06 23:59
分類新聞專區
公告日期112-01-06 00:00
公告單位臺北市區監理所-交通安全科
內容

根據交通部近5年統計,我國交通事故約有6成發生在路口,其中無號誌路口與閃紅閃黃燈路口事故傷亡占2成之多,因此行經無號誌路口應減速慢行並遵守停讓規定,遇到閃黃燈請減速小心通過,遇到閃紅燈請停車再開,讓幹道車先行通過。

臺北市區監理所所長江澍人同時表示,為遏止酒駕行為,酒駕新法已加重罰則,並於111年3月31日上路,其中致人重傷或死亡將沒入車輛,10年內再犯得公布姓名、照片、違法事實,吊扣牌照2年,同乘者連坐處新臺幣6,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等。另酒駕刑責最重處無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萬元罰金。該所並特別邀請金鐘演員黃鐙輝擔任代言人拍攝影片,以幽默手法宣導「酒後上道,重罰就到」,向全民呼籲請勿以身試法。(影片連結:https://168.motc.gov.tw/theme/video/post/2208231820407)

此外自111年12月1日起,4歲以上搭乘大型車行駛高、快速公路均應繫上安全帶,駕駛人違反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6,000元;但駕駛人如已善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則處罰乘客,最高可處新臺幣4,500元罰鍰。

臺北市區監理所再次提醒大家,春節期間請遵守路口停讓守則與交通法規,若飲酒請利用公共運輸或代客駕駛服務返家,切勿冒險駕車上路;搭乘大客車時請注意車輛逃生設備,行駛高、快速公路並繫妥安全帶保護自身安全,才能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承辦單位:交通安全科

聯絡人:吳仕陞科員 

聯絡電話:02-27630155分機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