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載入中

資料處理中

為什麼會收到車輛臨時檢驗通知單??

大家曾經收過 「臨時檢驗通知單 」嗎??

當您收到時~絕對不要略過/裝作沒看到喔!!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4條第6項、第45條第3項規定-得於必要時,針對汽、機車實施臨時檢驗。

 第17條規定-汽車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檢驗或臨時檢驗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逾期一個月以上者並吊扣其牌照,至檢驗合格後發還,逾期六個月以上者,註銷其牌照。

《收到通知後-我可以做什麼??》

當您接獲臨時檢驗通知單時, 建議可先針對應檢項目自主檢視修復改善 

並於指定之應檢期限至監理機關完成檢驗作業。

《臨時檢驗需要繳費嗎??》

 臨時檢驗非定期檢驗,無需繳交檢驗費用,必須至監理機管才能辦理,一般民間代檢廠或機車行無法受理。

 臨時檢驗與定期檢驗、變更檢驗三項併同辦理時 ,需繳交檢驗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