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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金門縣、連江縣及基隆市地區「多元化計程車客運服務申請審查作業規定」,徵求有意願經營之業者參加評選。

  • 公告期限:113-04-08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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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113-03-14 16:41
公告單位臺北市區監理所-監理資訊科
內容
  1. 公告事項:
    申請辦法:依「交通部公路局各區監理所受理多元化計程車客運服務申請審查作業規定」。
  2. 籌備期限:經獲評選核准之業者應於核准籌備日起3個月內完成籌備,倘未能如期籌備完成者,得報請本所展期1次,其期間以3個月為限,逾期撤銷核准。
    經營期限:自核定開始營運日起試營運6個月;試營運期間無違反相關規定事項者,得經本所核定正式營運日起2年。
  3. 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3年4月8日止。
  4. 受理單位:
    金門縣:金門監理站(金門縣金湖鎮黃海路六之一號)
    連江縣:連江監理站(連江縣南竿鄉津沙村155號)
    基隆市:基隆監理站(基隆市七堵區實踐路29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