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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服務

罰鍰繳納方式:

  1. 網路信用卡(或金融卡)轉帳繳交罰鍰:透過監理服務網,進入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罰鍰繳交功能選項,依步驟操作,線上即時銷案。
  2. 信用卡或郵政儲金帳戶或活期性帳戶繳納:透過電話語音轉帳方式繳納( 轉帳電話:412-1366,用戶碼168#,電話號碼為6碼之地區請撥41-1366,使用行動電話撥打該電話語音系統請加(02))。
  3. 利用7-11之ibon、萊爾富之Life-ET、全家便利商店之Fami Port或來來超商之ok go多媒體資訊機補單繳費(需自付手續費新臺幣13元)。
  4. 持單至郵局、台北富邦銀行或全國農業金庫以臨櫃繳納即時連線銷案方式辦理。
  5. ATM轉帳繳交罰鍰:持金融卡至國內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設置之ATM自動櫃員機繳納,並依該ATM自動櫃員機指示操作。
  6. 郵寄匯票:
    • 臺北市區監理所:連同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通知單及郵政匯票(收款人:臺北市區監理所),以掛號郵寄至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21號。
    • 連江監理站:連同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通知單及郵政匯票(收款人:臺北市區監理所連江監理站),以掛號郵寄至連江縣南竿鄉津沙村155號。
  7. 至本所臨櫃繳納。

保險資料疑義申訴方法:

若您確定車輛違規時之保險證仍屬有效狀態,卻接獲「舉發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通知單」時,可能有下列情況:

  1. 您購買新車辦妥新領牌照手續或重新領牌後,未將新領車牌號碼通知產物保險公司於保險證上補登錄車號,並將您的投保資料完整傳輸至共保中心資料庫登錄。
  2. 產物保險公司受理您的投保後,因疏忽而未即時將投保資料傳輸至共保中心資料庫。
  3. 請儘速聯絡您投保的產物保險公司確認您的保險證資料。

申訴管道:

  1. 電話申訴:電洽本所查詢。
  2. 臨櫃申訴:請攜帶有效保險證至本所強制責任險申訴櫃檯辦理申訴,本所將以您所提供投保資料及相關佐證,向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查證,經查證違規當時保險期間仍為有效,即撤銷原舉發。
  3. 書面申訴:
    • 臺北市區監理所:自行寫妥申訴書(註明車號、車主及受託人之身分證號及住址、聯絡電話、違規時間),並檢附有效保險證及相關佐證資料之影本,傳真或郵寄本所辦理。
    • 連江監理站:自行寫妥申訴書(註明車號、車主及受託人之身分證號及住址、聯絡電話、違規時間),並檢附有效保險證及相關佐證資料之影本,以掛號郵寄「連江縣南竿鄉津沙村155號」「臺北市區監理所連江監理站收」即可,將以隨到隨辦之方式,經查證後函復申訴人。

洽詢電話:(02)27630155#415-416

傳真號碼 : (02)27617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