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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服務

應參加道安講習之對象:

法令依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四條 。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第四條。

應備證件:

  1. 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擇一) :
    1. 國民身分證
    2. 汽(機)車駕駛執照
    3. 軍人身分證 
    4. 護照
    5. 僑民居留證明
  2. 講習通知單或延訓公文

注意事項 :

  1. 請攜帶講習通知單、證件親自報到接受講習,不得請他人代替;並請準時報到,逾時者不予受理報到。
  2. 未滿18歲汽(機)車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3. 應接受講習人員若因病、服役、服刑、出國、受保安感訓處分或動員機關之召集或徵集無法參加講習時,應於接獲講習通知單後,由其本人或代理人,於指定講習日期前,檢附有效證明文件,以書面向臺北市區監理所申請延期(可線上申請延期)。
  4.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4條第3項規定,汽(機)車駕駛人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處新臺幣1,800元罰鍰。經再通知依限參加講習,逾期6個月以上仍不參加者,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同條第4項規定,前項如無駕駛執照可吊扣者,其於重領或新領駕駛執照後,執行吊扣駕駛執照6個月再發給;其為汽車所有人者,吊扣違規汽車之牌照6個月。
  5. 如對交通違規事件有疑問,請至以下地點查詢:
    交通違規事件查詢
    縣市
    查詢地點
    電話
    臺北市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查詢
    (臺北市羅斯福路4段92號7樓)
    02-23658270
    金門縣金門監理站(金門縣金湖鎮黃海路6-1號)
    082-332407
    連江縣連江監理站(連江縣南竿鄉津沙村155號)0836-22694
  6. 講習日期若突遇政府機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比照停課,並請依講習單上指定講習日期1個月內擇1班期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本所完成講習,或請來電洽詢。
  7. 連江地區違規講習者如需要於例假日上課者,請先向連江監理站書面申請,人數達合適開班員額(五員以上)時,由連江監理站擇期通知開班(道安講習例假日上課申請書)。

延訓申請:

道安講習延訓申請書

  1. 短期改期:於指定講習日期前或指定講習日期後30天內參加講習,以電話向臺北市區監理所申請改期。
  2. 延訓: 若無法於指定講習日期前或指定講習日期後30天內參加講習,請以書面敘明延訓原因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向臺北市區監理所申請延訓(本所網站接受線上申請延訓,請踴躍使用以節省您寶貴的時間!)。
延訓原因應備文件
延訓申請須知
病假有效期1個月內之診斷證明書正本或影本。
就學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服役軍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兵役證明。
服刑在監證明書或拘提通知單正本或影本。
出國機票影本或護照影本(需含基本資料及蓋有出入境戳章之頁面)或入出境證明。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課程時數表:

班別

課程內容及講習時數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課程時數表

酒後駕車違規班(1天)

駕駛道德、交通法令、高(快)速公路行駛要領(1小時)

車輛保養、安全防禦駕駛、肇事預防與處理及法律責任(1小時)

酒癮預防與治療及問卷調查(2小時)

酒精對人體健康之心理及醫學分析(1小時)

影片宣導(1小時)

酒後駕車違規再犯專班(2天)

第1天

交通法令安全駕駛(2小時)

肇事預防與處理肇事逃逸的法律責任(2小時)

酒駕生命教育(2小時)

酒後駕車違規再犯專班(2天)

第2天

酒精對人體健康之心理及醫學分析(1小時)

戒酒案例分享(1小時)

酒癮預防與治療及問卷調查(2小時)

影片宣導(1小時)

至指定處所實地教育(1小時)

汽(機)車一般違規班(3小時)

交通法令(1小時)

肇事預防與處理(1小時)

電化教學及問卷調查(1小時)

未滿18歲無照駕駛班(3小時)

交通法令(1小時)

青少年交通行為之探討(1小時)

電化教學(含肇事預防與處理)及問卷調查(1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