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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處理中

監理服務

應備證件

  1. 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 正本。
  2. 原領之駕駛執照 正本(普通輕型機車駕駛執照不得申請國際駕照)。
  3. 本人最近2年內拍攝之2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彩色照片同樣式2張,並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4. 護照正本或影本(查核英文姓名及出生地)。

*注意:若國內駕照已逾有效日期,建議同時換發新照(每張駕照1吋相片1張、規費200元),以避免國外監理機關或執法單位質疑駕照有效性引發爭議,造成不便。(如駕照遺失辦理補發、每張駕照須準備1吋相片2張、規費200元)

申辦須知

辦理規費新臺幣250元

處理時限1小時

受理方式櫃檯直接受理

申請方式親自、委託申辦(如委託他人代辦者,除須攜帶上述應備證件外,代辦人亦應攜帶身分證正本以備查驗)

承辦單位

臺北市區監理所駕駛人管理科
電話(02)27630155分機201-203
傳真(02)27668690
地址105210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21號


臺北市區監理所士林監理站第二股
電話(02)28314155分機202
傳真(02)28314278
地址111063 臺北市士林區承德路5段80號


臺北市區監理所基隆監理站第二股
電話(02)24515311分機207
傳真(02)24524714
地址206216 基隆市七堵區實踐路296號


臺北市區監理所金門監理站第二股
電話(082)332407分機12
傳真(082)333035
地址891005 金門縣金湖鎮黃海路六之一號


臺北市區監理所連江監理站
電話(0836)22694分機109
傳真(0836)22138
地址209004 連江縣南竿鄉津沙村155號

注意事項

  1. 如有交通違規罰鍰未結清者應先予以結清,或是辦理違規分期繳納並完成第一期繳納後,才可申請國際駕照。
  2. 國內駕照如被吊(註)銷或是執行吊扣處分中,或是依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考領一年有效期間之臨時駕駛執照者,均不得申請國際駕照。
  3. 駕照地址為連江縣者申辦國際駕照,可利用通信方式並附上回郵信封,郵寄至連江監理站(僅限於駕照地址設於連江縣之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