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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連假前請提早辦理車輛檢驗

  • 公告期限:113-04-13 09:56
分類最新消息,新聞專區
公告日期113-03-25 00:00
公告單位臺北市區監理所-車輛管理科-第二股
內容

臺北市區監理所表示,113年4月4日(星期四)至113年4月7日(星期日)共4天適逢清明連續假期,本所轄管24家代檢廠(含士林地區5家、基隆地區6家、金門地區2家)將停止車輛檢驗服務。驗車定檢日將屆(行照指定檢驗日期後1個月內)的車主,請做好車輛保養並儘速安排汽車定期檢驗,以確保行車安全並避免受罰。


車主驗車時,請持有效期間30日以上之汽車強制險保險證、行車執照(營業車輛經所有人申請查驗新領牌照登記書以外,餘車輛免攜帶牌照登記書),就近至各區監理所(站)或各代檢廠辦理定期檢驗,基於驗車車額限制,為節省車主寶貴的時間,請事先電洽代檢廠或至監理服務網(www.mvdis.gov.tw) /汽機車/車輛及檢驗/代檢廠查詢,確認今日餘額,同時也提供預約驗車服務,歡迎多加利用。


臺北市區監理所為讓民眾瞭解各項監理業務,積極推動多元管道應用車主手機號碼發送簡訊 (包含車輛定期檢驗通知) ,提醒車主按時驗車,或以電子郵件傳達各項監理業務訊息。歡迎車主至各區監理所(站)、各代檢廠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申請登記手機號碼(電子信箱)。


承辦單位:車輛管理科

聯絡人:林崇宇 

聯絡電話: 02-27630155分機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