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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入中

資料處理中

監理服務

應備證件:

  1. 申請書
  2. 租車合約書(1份)
  3. 行駛路線圖(1份)
  4. 車輛清冊(1份)
  5. 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6. 遊覽車公會有效會員證影本
  7. 若租用其他遊覽車客運業車輛者,應另檢附租車契約(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出租公司之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遊覽車公會有效會員證影本


檔案下載:

汽車運輸業交通車報備申請書

申辦須知
處理時限6日
受理方式親辦、委託申辦、郵寄
申請方式

親自、委託申辦

(如委託他人代辦者,代辦人應攜帶身分證正本以備查驗)


臺北市區監理所運輸管理科
電話(02)27630155分機563~571
傳真(02)27605153
地址105210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21號


臺北市區監理所基隆監理站第三股
電話(02)24515311分機301~304
傳真(02)24511324
地址206216 基隆市七堵區實踐路296號


臺北市區監理所金門監理站第二股
電話(082)332407分機33
傳真(082)333035
地址891005 金門縣金湖鎮黃海路六之一號


臺北市區監理所連江監理站
電話(0836)22694分機113
傳真(0836)22138
地址209004 連江縣南竿鄉津沙村15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