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載入中

資料處理中

春節連假前請提早辦理車輛檢驗

  • 資料來源:臺北市區監理所-車輛管理科-第二股
  • 聯絡資訊:02-27630155
  • 公告期限:112-02-11 08:56
分類最新消息,新聞專區
公告日期112-01-16 08:56
公告單位臺北市區監理所-車輛管理科-第二股
內容

臺北市區監理所轄管25家代檢廠(含基隆地區7家、金門地區2家),112年1月20日(星期五)至112年1月29日(星期日)共10天,適逢春節連續假期,將停止車輛檢驗服務。


臺北市區監理所提醒民眾,車輛須於行車執照指定檢驗日期前後一個月內辦理定期檢驗,倘車輛檢驗應到檢日最後一天介於連續假期期間,得順延至假期後第一個上班日辦理檢驗;若過年前驗車沒通過之民眾,依規定翌日起7天內可免費覆驗,因春節連續假期較長,得於第一個上班日起再展延3天內免費覆驗。


為讓民眾瞭解各項監理業務,積極推動多元管道應用車主手機號碼發送簡訊(包含車輛定期檢驗通知),提醒車主按時驗車,或以電子郵件傳達各項監理業務訊息。歡迎車主至各區監理所(站)或各代檢廠辦理。


承辦單位:車輛管理科

聯絡人:陳偉 

聯絡電話: 02-27630155分機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