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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服務

職業駕照換普通駕照辦理須知

應備證件:

  1. 國民身分證正本。
  2. 原領之職業駕駛執照正本。
  3. 本人最近2年內拍攝之1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張,並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申辦須知
辦理規費新臺幣200元
處理時限1小時
受理方式櫃檯直接受理
申請方式親自、委託申辦(如委託他人代辦者,代辦人應攜帶身分證正本以備查驗)


注意事項:

  1. 違規積案請先予結清。
  2. 如有參加合作社或個人車行,應先辦理退社或歇業,方可辦理換領普通駕照。
  3. 如駕駛人日後欲換領回職業駕照,應至遲於年滿65歲前換領職業駕照,如逾65歲則不得再換領職業駕照。
臺北市區監理所駕駛人管理科
電話(02)27630155分機201、203
傳真(02)27668690
地址105210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21號


臺北市區監理所士林監理站第二股
電話(02)28314155分機202
傳真(02)28314278
地址111063 臺北市士林區承德路5段80號


臺北市區監理所基隆監理站第二股
電話(02)24515311分機207
傳真(02)24524714
地址206216 基隆市七堵區實踐路296號


臺北市區監理所金門監理站第二股
電話(082)332407分機12
傳真(082)333035
地址891005 金門縣金湖鎮黃海路六之一號


臺北市區監理所連江監理站
電話(0836)22694分機102、103
傳真(0836)22138
地址209004 連江縣南竿鄉津沙村15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