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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處理中

便民服務
注意事項一、應備證件
  1.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填寫申請書1式2份,勾選、填妥虛線以上資料,經簽名(蓋章)掃瞄或拍照後,至申請附件上傳區將檔案上傳 。(請參考申請書填寫範本)。
處理時限6天
承辦單位臺北市區監理所駕駛人管理科
電話 02-27630155轉202 
交付方式郵寄
備註審核完成後,以公文方式回覆
申請附件上傳區以下附件區需上傳之檔案包含「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重新申請考驗申請書」。
上傳檔案須為「Microsoft Office、Adobe Reader、Windows相片檢視器」等軟體可開啟之檔案,且上傳之檔案合計大小須小於5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