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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務
※注意事項一、應備證件
  1. 原講習通知單。
  2. 延訓申請書。
  3. 因病:醫院證明。
  4. 服役:兵役證明。
  5. 服刑:入監證明。
  6. 出國:護照及機票影本。
  7. 保安感訓處分:裁決書。
  8. 動員機關之召集或徵集:召集或徵集令。
  9. 以上相關應備證件之影本。
二、填寫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延訓申請書。
三、掃描或拍照相關應備證件後,至申請附件上傳區將檔案上傳。
處理時限6天
承辦單位臺北市區監理所駕駛人管理科
電話 02-27630155轉213、214 
交付方式郵寄
備註審核完成後,以公文方式回覆
申請附件上傳區以下附件區需上傳之檔案包含「原講習通知單、延訓申請書、證明文件(3.~8.其中一項)」。
上傳檔案須為「Microsoft Office、Adobe Reader、Windows相片檢視器」等軟體可開啟之檔案,且上傳之檔案合計大小須小於5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