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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務
※注意事項一、應備證件
  1. 填寫委託轉帳代繳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約定書。(請參考約定書填寫範本)。
  2. 存款人如車輛所有人:存款人存摺封面影本。
  3. 存款人如非車輛所有人:
    • 車輛所有人如係自然人:請檢附存款人身分證影本、存款人存摺封面影本或郵政劃撥帳戶收支詳情單影本。
    • 車輛所有人如非自然人:請附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影本、存款人身分證影本、存款人存摺封面影本或郵政劃撥帳戶收支詳情單影本。
  4. 掃描或拍照相關應備證件後,至申請附件上傳區將檔案上傳。
處理時限6天
承辦單位臺北市區監理所企劃及裁罰科
電話 02-27630155轉400或408
交付方式電子郵件回覆通知
備註審核完成後,以電子郵件回覆通知
申請附件上傳區上傳檔案須為「Microsoft Office、Adobe Reader、Windows相片檢視器」等軟體可開啟之檔案,且上傳之檔案合計大小須小於5 MB。